《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核发
申报材料:
1、 书面申请报告;
2、 省级以上批准收费的文件;
3、 法人资格证明或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的文件;
4、 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执业的文件;
5、 填写好的《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申请表。
办事程序:
1、 申请报告;
2、 审核;
3、 培训;
4、 领表;
5、 发证;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 培训费:100元/人(含收费员证);
2、 工本费80元/证。
《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审验
申报材料:
1、 上年度帐本凭证及收费有关的其它资料;
2、 《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副本。
办事程序:
1、 审验通知书;
2、 自审;
3、 审验;
4、 年审结论书;
5、 整改通知书。
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单位
收费标准:
年审费:按收费额的0.5%收取。
《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变更或注销
申报材料:
1、 单位名称改变、单位合并、分立、迁移或停业,增加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或收费范围的文件;
2、 填空变更或注销申请书、表。
办事程序:
1、 审核;
2、 领表;
3、 变更或注销。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30元/次。
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审批
申报材料:
1、 申请报告;
2、 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的决议、章程,股份制企业应提供股东协议、股东身份证明;
3、 法定验资或审计部门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4、 其他需申报的资料。
办事程序:
1、 申报;
2、 审核;
3、 听证;
4、 审批或上报。
办理时限: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价格听证会;2个工作日内告知听证人参加会议;3个工作日内审批或上报。
收费标准:
商品价格审批免费;需要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收取培训费100元/人(含收费员证),工本费80元/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