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一)申请设置个体诊所
申报材料:
1、设置申请书(打印);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拟设诊所的地址和建筑面积、诊疗科目、服务方式、时间、人员配备及投资总额;
2、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退休证、下岗证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5、原单位出具的同意个体行医的证明,加盖原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私章或签名;
6、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7、个体诊所申请登记表。
两人以上合伙共同设置个体诊所还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申请人为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一方。
以上材料用A4纸型打印和复印,按照①②③④⑤⑥的顺序装订,装入一个正式档案袋由申请人本人亲自提交。
办事程序:
1、申请;
2、审查;
3、核准。
办理时限:
申请人将设置申请材料报区卫生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后,经审核材料齐全并全部合格者报区卫生局个体医疗机构审核小组进行复核,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答复,同意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申请人按照《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规定及有关要求进行医疗机构设置,区卫生局收到申请验收材料后5个工作日进行验收,合格者予以核准发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二)申请设置民营医院(100张床位以下)
申报材料:
1、 设置申请书(打印,参照个体诊所申请书内容);
2、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
①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和申请人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②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③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④所在地区医疗机构分布和医疗资源利用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⑤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范围、和服务半径;
⑥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⑦拟设医疗机构的占地、建筑面积;
⑧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⑨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及清单;
⑩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
⑾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等处理方案;
⑿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⒀拟设医疗机构的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
⒁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⒂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分析。
3、选址报告,包括:
①选址依据;
②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③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④占地和建筑面积。
办事程序:
1、申请;
2、审查;
3、核准。
办理时限:
申请人将设置申请材料报区卫生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后,经审核材料齐全并全部合格者报区卫生局个体医疗机构审核小组进行复核,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答复,同意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申请人按照《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规定及有关要求进行医疗机构设置,区卫生局收到申请验收材料后5个工作日进行验收,合格者予以核准发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医疗广告证明(初审)
申报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3、医疗广告证明(一式六份);
4、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资格证(一式六份);
5、医疗广告格式化内容(一式六份)。
办事程序:
1、申请;
2、初审;
3、核准。
办理时限:
经审核,符合条件者5日内核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食品加工《卫生许可证》
申报材料:
1、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
3、产品配方、原料、生产设备材料、产品包装材料;
4、产品的标签、说明书;
5、连续三次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单;
6、全部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
7、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事程序:
1、申请;
2、体检;
3、培训;
4、审查;
5、核准。
办理时限:
经验收,符合条件者立即发证
收费标准:
许可证工本费10元/证。
依据:(鲁价费发[2001]215号)
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
申报材料:
1、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经营场所平面图;
3、全部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
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事程序:
1、申请;
2、体检;
3、培训;
4、审查;
5、核准。
办理时限:
经验收,符合条件者立即发证。
收费标准:
许可证工本费10元/证。
依据:(鲁价费发[2001]215号)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申报材料:
1、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全部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所平面图。
办事程序:
1、申请;
2、体检;
3、培训;
4、审查;
5、核准。
办理时限:
经验收,符合条件者立即发证。
收费标准:
许可证工本费10元/证。 依据:(鲁价费发[2001]215号) |